规定病种、特殊病种门诊,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作用,满足长期患慢性疾病以及需长期用药的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的负担,对一些特定的不需要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大病和慢性病的人员在门诊进行诊疗的方式。符合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条件人员,其门诊用药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办法,可以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比例分别负担。
一、申办流程:
(一)患者出院结账后凡达到规定病种或特殊病种办证条件的,到结算科(医保价格)领取申请表。
(二)管床医生填写申请表和疾病证明书后交科主任审核确认并签字
(三)患者将申请表、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病理报告单交结算科(医保价格)审核办理。
二、变更:
持证患者向医保科提出申请,填写《知情同意书》,医保经办人根据患者需求即时进行系统变更(医保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只允许变更一次,特殊情况由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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